我局榮獲"中央企業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稱號事跡
- 2006/06/01 09:22:00
- 來源:中港四航局-gzp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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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四五"普法以來,我局全面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依法治企工作規劃,建立專門的法律機構,深入推進普法依法治企工作,為經營、生產、管理各項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為實現"爭港工第一,創建筑一流"的企業發展戰略目標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近期我局被國資委評為"2001-2005年中央企業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
提高認識 深入推進
為了切實有效地開展普法工作,我局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企工作機構,主管全局普法依法治企工作,局屬各公司也成立了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對普法工作實行組織、協調和指導,使全局普法工作有了組織上的保障。
我局建立普法工作責任制,把普法工作納入企業兩個文明建設發展規劃,從全局的高度規劃好普法工作。一是積極為員工提供必要的普法學習材料,除在局內部網上登載有關普法教育材料外,還專門編制印發普法資料和購買有關法律知識讀本發給員工學習;二是通過創辦企業內部刊物、小報,大力進行普法宣傳教育。如一公司創辦《長鳴鐘》和《法治與企業》等刊物登載"典型案例"、"合同管理"、"法治論壇"反映本單位的法治動態和情況,用"身邊人、身邊事"進行普法教育。《華南港工》、《四航路橋》、《鷺江通訊》等內部刊物,登載法律知識、合同管理、典型案例等進行普法宣傳教育,增強了普法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從而很好地引導了各級人員學法、懂法、用法,普法依法治企工作在我局形成了良好的氛圍,有利于更加深入地推進普法工作的開展。
圍繞中心 學用結合
本著"普法是基礎,治理是關鍵,解決問題是目的"原則,在普法活動中,我局以解決經營、生產、管理企業中心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為出發點和歸宿,以加強源頭防范、堵塞漏洞、防范和化解法律風險及法律救助、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為重點,堅持學用結合。
為了更好地優化資源,局對三公司、宏華公司、機電公司進行改革重組,實行主輔分離。為了化解改革中的各種矛盾,防止在改革中發生一些違法違紀的過激行為,影響和阻礙公司的改革順利進行,局在廣大員工中開展了普法教育活動,利用各種形式組織學習《勞動法》、國家關于游行集會有關規定及職工勞動保障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倡導員工學用結合,維護自身權益,從而保障了各項改革重組工作的順利進行。
在倡導全局員工學法的同時,局狠抓事關全局中心工作的重點部門,對經營、工程、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人員進行有計劃、有組織的法律法規培訓,使有關人員的法律素質、依法辦事的理念和水平有了明顯的增強和提高。如三公司將普法教育列入員工競爭上崗條件,在財務會計人員競爭上崗中,實行"會計法"內容考試,考試不及格不能上崗,這樣就提高了員工學法、用法的自覺性,收到了良好效果。
依法治企 保障發展
我局注重普法教育與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相結合,注重學用結合,著眼解決實際問題,在學用結合上以普法宣傳教育為基礎,以依法管理、依法辦事、解決實際問題為目的,積極推進依法治企工作,使各級領導人員及全體員工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明顯提高,做到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企業法律風險,取得了較好成效。
在五年的普法活動中,我局的企業制度建設取得突破,分別制訂了《四航局法律事務工作暫行規定》、《四航局訴訟程序暫行規定》、等七項制度,使普法依法治企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源頭參與得到加強,事前防范工作取得成效,如派法律專業人員到一些重大工程項目從事法律事務管理工作,實行全過程的法律事務管理工作,堵塞了各種漏洞,取得了可喜的經濟效益;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企業法律風險問題基本得到解決,局及局屬單位法律部門經常及時提供法律咨詢與法律意見,對防范、化解法律風險,避免企業經濟損失起到了很好作用。僅2004年,就為企業收回工程欠款共計2600多萬元,節省律師費用190多萬元,從而保障了經營生產穩健、快速地發展。(范運恒 許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