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航局二公司通過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初審
- 2007/04/03 15:10:00
- 來源:中交四航局-gzp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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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廣東省海事局對四航局二公司建立的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進行初次審核,經過4天的緊張溝通審核、廣泛取證,審核組認為,該公司已經按照"國內安全管理規則"(簡稱NSM規則)的要求,結合自己公司的實際情況建立起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有效,同意提請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發給DOC(符合證明)。在取得符合證明以后,我司再申請對"粵工拋1"等其他4艘船舶進行認證審核。
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是適用于國內營運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的強制性規則,從2007年7月1日起,對國內第三批船舶,即500總噸及以上沿海跨省航行的散貨船和其他貨船正式生效。生效之前,所有符合條件的航運公司都要積極準備,無論從硬件和軟件上都要符合要求,否則,公司將失去營運資質,所有船舶不得跨省航行。為了爭取在7月1日前取得符合證明(DOC)及安全管理證書(SMC),四航局二公司從2006年10月31日起開始建立、實施船舶安全管理體系,經過3個月的試運行,在2月5日通過廣州海事局向省局提出初審申請。
在24日的末次會議上,審核組組長、珠江航務管理局常務副局長莊則平希望四航局二公司從追求更高層次安全文化的角度,繼續努力做好船舶安全管理體系的推進工作,不斷完善改進不足。 (王桂華)